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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幼儿师范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2020年06月04日 19:53:42 访问量:3895
聊城幼儿师范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聊城幼儿师范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预算为126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为聊城幼儿师范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共分为1个包,预算安排:126万元。采购内容详见链接:链接:****:gnae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聊城幼儿师范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现行标准; 地方标准:现行标准;其他标准:现行标准。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安全要求:满足规范要求的安全系数;技术规格:详见本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物理特性:合格。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符合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要求。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交 货 期: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服务期限: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标准: 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服务期限: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服务效率: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依据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成交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6月3日起,至2020年6月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6-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地址:临清市新华南路8号
联系人:王主任联系方式:138 6952 999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佳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清市三和路歇马亭桥北路东
联系人:李素瑞联系方式:0635-513 6168
附件:
聊城幼儿师范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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