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第二党支部召开党小组会议,征求对能否将刘雁、张广群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会议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会上,党小组组长分别介绍刘雁、张广群2名入党积极分子同志的基本情况,并逐一征求与会党员意见。经大家充分讨论,认为刘雁、张广群同志自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能够按照党组织的培养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在日常工作中能时刻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完成好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一致同意刘雁、张广群同志列为发展对象。
本次会议是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充分发扬民主,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的一次会议,对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和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
供稿:第二党支部
撰稿:舒二利
审核: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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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王甫英